1. 内蒙古证监局
内蒙古证监局于2024年1月2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三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内蒙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普通合伙)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2. 上海监管局
上海监管局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22日在其官网公布了四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2024年1月22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范某采取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3. 安徽证监局
安徽证监局于2024年1月2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蚌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4. 辽宁证监局
辽宁证监局于2024年1月3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辽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5. 四川证监局
四川证监局于2024年1月3日在其官网公布了八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四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天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6.吉林证监局
吉林证监局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30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五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吉林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长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林**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7.北京证监局
北京证监局于2024年1月8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北京**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8.浙江证监局
浙江证监局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9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杭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9.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监局于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19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深圳市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0.天津证监局
天津证监局于2024年1月19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1.湖北证监局
湖北证监局于2024年1月19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三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2.海南证监局
海南证监局于2024年1月24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三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3.青海证监局
青海证监局于2024年1月25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青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