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30 15:57:25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双周报
海南:自用生产设备企业资格申报“零关税”政策落地
2021-03-30 15:57:25

2021年3月22日,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南特色应用进口“零关税区”自用生产设备企业资格申报功能模块正式上线,注册地址在海南自贸港的独立法人企业可以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相关业务。

注册地址在海南自贸港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登录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海南特色应用中的“零关税区”自用生产设备界面进行进口“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企业资格认证申报。企业申报后由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资规厅等单位在系统后台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反馈企业,同时省工信厅将资格认定通过的企业名单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步至海关。资格认定通过的企业可享受进口“零关税”负面清单以外的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优惠。

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要求,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负面清单上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这是海南自贸港的又一份重磅免税政策。在此之前,符合条件的海南岛内企业生产自用的原材料、辅料进口,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政策已经出台,并落地实施。在更早前,位于“正面清单”上的进口免税商品,对合规离岛人士免税销售的政策也已经落地,并直接造就了2020年10月以来的免税消费热潮。

此外,海南自贸港内合规注册、经营企业的自用交通工具、游艇等,免征进口关税的政策也已经落地。至此,海南自贸港从消费到生产资料的全领域,都已经有免税政策落地实施。“免税”这一自由贸易港最直接的表现,在海南自贸港已经初见雏形。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将实施“一负三正”清单,对四类商品、产品实施免税优惠。“零关税”政策的早期收获就是在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之前率先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至此,“一负三正”的免税清单,已经全部完成。

【短评】

据悉,这是进一步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尽快落地生效的具体举措。根据《通知》的要求,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该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第二至十一条,被细分为21个行业,再加上“其他”行业,覆盖全行业分类。根据《机制》,企业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的“零关税区-自用生产设备模块”进行申报。

一、企业申报

企业仅首次进口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时需要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获得主体资格,以后无需再次申报。

企业申报需填写以下信息:

1.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记机关等,尽可能通过系统自动填充)。

2.勾选同意《申报企业承诺书》,承诺本次和以后按照本政策进口的生产设备不用于负面清单行业。

3.填写进口该设备所应用的行业(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填写)。

二、部门审核

部门主审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1.省市场监管局审核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和注册地,并判定“其他”类企业填写的进口自用生产设备使用的行业是否属于其经营范围。

2.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资规厅按职能审核负面清单行业企业主体资格。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海口海关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会审。省工信厅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送至海口海关、海南省税务局,审核结果由“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反馈申请人。各单位可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此外,审核获得主体资格的企业发生分立、合并、更名等变更情形的,企业应重新申请办理资格认定。

三、企业主体资格认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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