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3 18:14:38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双周报
涉港仲裁当事人可依法向内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Alpha公司诉Nation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纠纷案
2021-04-13 18:14:38

【案情简介】

美属萨摩亚群岛企业Alpha & Leader Associates Limited(以下简称Alpha公司)因与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Nation  Field  Limited(以下简称Nation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并获受理后,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保全申请材料函自行提交给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冻结、查封、扣押Nation公司名下人民币1.7亿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典型案例】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以下简称《仲裁保全安排》),Alpha公司作为香港仲裁程序的当事人,有权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向内地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故裁定冻结、查封、扣押Nation公司名下价值1.7亿元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该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观之,人民法院适用《仲裁保全安排》,准许香港仲裁程序中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为香港仲裁裁决的认可和执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