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6 14:15:48
投融资简报
税务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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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目录》”),《目录》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为依据制定,也是对去年六月发布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进一步细化。《目录》中,高新技术产业共包含36类324项,旅游业共包含6类14项,现代服务业共包含22类131项,具有覆盖面广、受惠企业多等特点。

《目录》的亮点主要为,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且主营业务属于《目录》内项目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中,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是指:1.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2.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