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2月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经查:
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
当事人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超过50%,具有很强的市场控制能力,且具有雄厚的财力及先进技术条件;
当事人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没有正当理由,限定平台经营者只能与当事人进行交易。其行为排除了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综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2019年度销售额4557.12亿元人民币4%的罚款,共计182.28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