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30 14:16:03
数据合规热点速递4月刊(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2021-04-30 14:16:03

2021年4月26日,数据安全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充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了未经批准擅自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处罚情况。草案一审稿规定,境外司法和执法机构要求调取境内数据的,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提供。有的部门、专家建议,增加未经批准擅自提供数据的处罚规定,为有关组织、个人拒绝外国不合理要求提供更为充分的法律依据。草案就此增加规定: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向境外的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同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下称“草案二审稿”)也提请审议。草案二审稿拟强化对超大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引入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活动进行监督。专家表示,此举可让企业切实地负起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并确保企业处理个人信息的透明性。

【来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