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30 17:02:52
金融资管月报(第14期)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2021-04-30 17:02:52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3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5日

施行日期:2021年08月01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

主要内容:《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共5章,为39条,明确了人民银行应当对金融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准确了解金融机构风险状况;明确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实施分类监管;确立分类监管的原则和逻辑,明确人民银行结合风险评估发现问题的性质、复杂性和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反洗钱监管措施。增加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根据经营规模和风险状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明确金融机构反洗钱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保障、反洗钱信息系统和技术保障等要求。明确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审计要求。为防范境外机构反洗钱监管风险,增加金融机构对境外分支机构和控股附属机构的管理要求。优化反洗钱监管措施和手段。完善反洗钱监管对象范围。在适用范围中增加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机构类型。

要点提示:《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并完善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办法》适用范围,增加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反洗钱义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