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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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律与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能,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办法(暂行)》

2021年12月29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横琴合作区”)正式出台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办法(暂行)》(下称“《试点办法》”)。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自贸港基金规模为100亿元,根据投资进度,由省财政分年度通过预算安排出资,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发展建设。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

《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以下简称“《征用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跨境电商常见经营行为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跨境电商市场秩序,12月3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跨境电商常见经营行为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3日至5日。

广州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全面推动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 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证券期货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近日,广州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全面推动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 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全面整合资源,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与诉讼“无缝衔接”。《意见》共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内容3个部分,14条。

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支持前海建设发展若干创新举措》

2021年12月7日,在“前海潮头风正劲 扬帆开新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果发布活动上,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支持前海建设发展若干创新举措》(以下简称《创新举措》)。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2021年12月20日,《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召开。作为广东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以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实现市场准入更加便利、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消费环境更加放心、安全监管形势更加稳定、质量供给更加高效、创新发展动能更加强劲、市场监管法治体系更加健全七个目标。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

近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指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海南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下坚实基础。

金融市场与业务创新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法对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提交虚假文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规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金融局”)对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文件案进行了调查,并于2021年12月31日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作出处罚决定,对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处以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深圳发布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通告

2021年12月20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信访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维护健康稳定金融秩序的通告》,以遏制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或个人借“代理投诉”之名,非法牟利、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突破法律底线,通过代理投诉收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民生和经济稳定。

佛山金融观察:打造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样本城市

佛山发布的“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从完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提升发展产业金融,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积极发展普惠金融等四方面着手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将佛山建设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金融标杆城市、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范本城市、现代金融业发展模范城市、金融稳定发展示范城市。

知识产权金融路演中心正式启动:促知识产权、金融深度融合

由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共建的“知识产权金融路演中心”,于2021年12月28日成功举办了“知识产权金融路演中心启动仪式”,标志着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继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新三板企业路演中心、粤融资本路演中心等之后,又一线下常规化路演中心的诞生,将为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撑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的作用,支持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迈出又一坚实的步伐。

2021中国科技金融论坛在广州成功举办

2021年12月29日,2021中国科技金融论坛在广州成功举办。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副所长余凌曲在会上发布了《中国城市科技金融生态指数》(下称“指数”)。

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发布

2021年12月30日,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日前发布的《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结果显示,广州、深圳为广东省营商环境建设标杆,两市也已被纳入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今年首次组织对21个地市正式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涵盖了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资吸引力、监管服务等领域,并总结出5G智慧导办、建设“湾区组合港”等40条营商环境建设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在开办企业、获得电力等方面提出了76条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港版SPAC上市规则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强调投资者保护

2021年12月17日,港交所公布了一项上市新规,令香港成为继美国、新加坡市场之后,又一允许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的市场。SPAC公司并不具有实际经营事务,按照传统上市规则是无法上市的。SPAC上市规则令这种公司可以先上市,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收购资产充实业务。SPAC上市机制将在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实施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正式生效。这也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建设扬帆启航,将有助于减少区域经济复苏面临的不确定性,为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重要作用。

国务院批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高水平开放试点

2022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试点政策涵盖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以及2项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

金融司法案例评析
港汇聪公司诉江门汇聪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适用内地法律保障香港股东知情权

2019年7月30日,江门市汇聪电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汇聪公司)的股东香港企业汇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汇聪公司)向江门汇聪公司邮寄《关于查询公司会计账簿等材料的函》,要求查阅、复制江门汇聪公司自成立以来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材料,江门汇聪公司签收函件后未作出书面答复。香港汇聪公司以其股东知情权未得到保障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江门汇聪公司置备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供其查阅、复制。

大江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民事判决案 ——香港民事判决中未被撤销的部分判项的认可和执行

2018年8月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就大江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公司)诉香港企业信昌(中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昌公司)、香港居民杨某姬及杨某诉讼案作出《终局判决书》,判令信昌公司、杨某姬、杨某向大江公司支付105.8万美元及利息。2019年4月4日,香港特区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命令,撤销上述《终局判决书》中关于杨某的判项内容。大江公司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终局判决书》中关于信昌公司和杨某姬的判项内容。

港澳金融热点
香港:上市公司须作出之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相关的披露:香港及英国的比较

随着COP26气候变化高峰会成为头条新闻,人们对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ESG")问题,尤其是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度不断上升。金融业在迈向更加可持续的未来过渡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披露是追求更可持续的经济的基石。因此,对上市公司提供有用的气候相关之财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我们将在本文讨论香港及英国在ESG报告方面的最新发展。

澳门: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系统启用与《债券登记结算管理指引》之生效

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债登)的大力支持下,为债券市场提供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等服务的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系统(CSD)正式在澳门启用,而于同日,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的传阅文件第 021/B/2021-DSB/AMCM 号《债券登记结算管理指引》亦正式生效。

植德金融法律实务与研究
植德研究|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2021年度评述

2021年全年,共有119家上市公司完成实际控制人变更,其中80家为深交所上市公司(其中主板42家、创业板38家),39家为上交所上市公司(其中主板38家,另有1家科创板上市公司系因股份继承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植德研究|医疗器械经营合规现状分析

“合规”一词,近年来越发成为一个“时髦”的概念,尤其是在医疗、医药器械行业,合规的重要度伴随着行业的成长而越来越加以凸显。一方面体现在监管的严格上,另一方面也体现在企业自身对合规的重视程度上。通过法律视角的观察发现,如今各大医疗器械企业的创始人、经营管理者,对于企业合规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这不仅对企业自身经营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更有着不言自明的重要意义。

植德公益|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授予植德慈善公益基金 “2021· 砥砺深耕者” 称号

2021年12月3日,鉴于2021年植德慈善公益基金在公益资助、创新研学等方面的亮眼表现,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授予植德慈善公益基金“2021· 砥砺深耕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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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研究院
“植德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研究院”(以下简称“植德大湾区研究院”)是植德研究院下属,依托植德律所深圳、珠海等办公室,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法律实务的跨学科法律研究机构,是植德大研究体系中的桥头堡。植德大湾区研究院特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金融法律观察与实务》系列刊物,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自贸港的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不动产及基建、新兴产业等各大领域的实践情况,同时关注政策体制创新与改革情况,乃至对全国各地的影响,为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同行等广大读者提供全面、及时的金融法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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