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
私募基金月刊-10
下载月报
私募基金市场新规
《关于在上海开展信托财产查询试点的意见》

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在上海开展信托财产查询试点的意见》(沪银保监发[2021]224号,以下简称“《试点意见》”),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上海开展信托财产查询试点工作。

《广东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

​2021年10月29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文《广东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大力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规范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共十一章、51条具体细则,除了总则、监督管理、附则外,主要提出了试点基金管理企业、试点基金、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等市场主体的条件,并明确了试点申请、购付汇及对外投资流程、基金管理、企业额度和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流程性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基金业协会及其他市场动态
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的通知》

10月19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的通知》。自2021年10月19日起,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可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自行查阅本会员2021年第二季度信用信息报告。

基金业协会更新异常经营机构处理公告

基金业协会于10月22日发布注销7家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因该7家管理人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协会将注销该7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近期新设管理人及基金情况
2021年10月新设管理人情况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月报(2021年10月)(“登记及备案10月报”):

2021年10月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登记及备案10月报的统计,截至10月底,私募基金备案相关情况如下:

私募基金涉诉情况及处罚案例
地方证监局处罚案例

广东证监局于10月29日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2021〕18号),对珠海横琴澜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高管予以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涉诉案例分析

2021年3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1民终10942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涉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向投资者出具《承诺函》是否有效的问题。最终,二审法院认定《承诺函》有效,并判决《承诺函》出具主体向投资者支付投资款及利息。

查看往期
植德投资基金部门
植德在投资基金法律市场中经验丰富。植德可以根据客户商业安排在境内为客户设立契约制、公司制或合伙制的人民币基金,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此外,植德也是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可以为客户设立开放式或封闭式离岸基金提供法律服务的内资律师事务所。植德协助客户设立的基金涉及包括影视、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货币、教育、医疗、零售、新能源、TMT、高端制造在内的众多领域。在人民币基金中,除了常见的架构,植德还是具有QDLP和QFLP丰富经验的内资律师事务所之一,其优质的法律服务受到众多顶级基金客户的好评。
参与成员
编委会
金有元、姜涛、钟凯文、周峰
执行编辑
廖奕霖、包鹏巍、高诗茗
联系方式
如您对本期月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 Investment_Fund@meritsandtree.com 发送邮件,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