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
私募基金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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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市场新规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022年2月18日,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和执业行为,强化经营机构主体责任,促进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

2022年2月1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同日发布全文。

基金业协会及其他市场动态
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

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境外基金专业人才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2月18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便利境外金融专业人才在境内从业的有关对外开放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境外基金专业人才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就境外基金专业人才在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及杭州市、广州市、深圳市从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2022年2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对以“元宇宙投资项目” “元宇宙链游”等名目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手法及风险提示如下:

基金业协会更新异常经营机构、失联机构处理公告

基金业协会于2022年2月25日发布注销10家公示期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的失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因该10家机构达到公示期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注销条件,协会将注销该10家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近期新设管理人及基金情况
2022年2月新设管理人情况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月报(2022年2月)(“登记及备案2月报”):

2022年2月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登记及备案2月报的统计,截至2月底,私募基金备案相关情况如下:

私募基金涉诉情况及处罚案例
地方证监局处罚案例

北京证监局分别于2022年2月14日和2月25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九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中投昆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东方泰丞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涉诉案例分析

2021年2月1日,上海市金融法院作出(2020)沪74民终1025号二审民事判决,阐明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权利归属的判断依据。即当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所做的内部份额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能作为认定基金份额权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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