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已于2024年1月5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4年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24年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9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八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告。
2024年2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
2024年1月2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24年1月30日,贵州省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贵州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的实施意见》。
2024年2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4年2月1日,《北京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发布。
2023年2月2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光伏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
2024年2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云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4年2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政函〔2024〕1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新材料陕西实验室的通知》,决定建设新材料陕西实验室。
2024年2月4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荐名单的通知》。
2024年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指出,根据文件符合电力市场入市条件的蒙西电网现役燃煤机组、风电(暂不含分散式风电)及光伏发电(暂不含分布式光伏和扶贫光伏)项目,可按要求直接参与市场。
202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提出新能源汽车通过充换电设施与供电网络相连,构建新能源汽车与供电网络的信息流、能量流双向互动体系,可有效发挥动力电池作为可控负荷或移动储能的灵活性调节能力,为新型电力系统高效经济运行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