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下)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双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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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律与监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2021年4月26日至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审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020年12月,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该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次上会的二次审议稿是在初次审议和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主要进行了五方面的修改。

中央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2021年4月12日,为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工作,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0年4月2日,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附加监管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发改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2021年4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近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发改委、商务部:《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2021年4月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简称《特别措施》),提出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加快培育国际比较优势产业,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

商务部:《海南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2021年4月21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印发《海南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提出围绕旅游、交通运输、金融、商务服务、技术服务、医疗健康、教育、文化娱乐等重点领域,分类放宽准入限制、促进消除行政壁垒、完善监管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广东:《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4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要求,谋划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任务,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规划。

海南:《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21年4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琼府〔2021〕1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高海南上市公司质量,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加快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海南:《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合格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时点工作暂行办法》

2021年4月14日,海南省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证监局发布了《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办法》”)。

金融市场与业务创新
发改委明确将海南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试点

2021年4月12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多部门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进展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在发布会上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实施以来,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海南省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

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揭牌成立

2021年4月19日,广州期货交易所揭牌仪式举行。广东省委书记李希、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共同为广州期货交易所揭牌。广期所是我国第一家混合所有制的交易所,股东构成多元,包括证监会管理的4家期货交易所、广东国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境外企业。

证监会透露资本市场“十四五”绿色金融规划:加快推进碳排放放权期货市场建设,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披

2021年4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证监会也将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融资支持的力度,引导市场主体逐步树立绿色投资理念,支持绿色主题基金产品的发行。

科创板:评价指标升级,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属性

2021年4月16日,证监会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作出修订。《指引》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由之前的“3+5”完善为“4+5”。

“两压一降”效果渐显,投资类信托产品规模超过50%

2021年年初,监管部门明确表示,2021年将继续开展“两压一降”:继续压降信托通道业务规模,逐步压缩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降低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并加大风险处置力度。 

上交所正式接收首批2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申报

2021年4月21日,上交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电子申报系统正式开始接收项目申报材料。截至4月21日17时,上交所审核系统已收到2家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上交所将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我国首单碳中和服务信托成功发行

2021年4月21日,中国海油宣布,旗下中海信托与海油发展举行签约仪式,全国首单以CCER(国家核证碳减排量)为基础资产的碳中和服务信托——“中海蔚蓝CCER碳中和服务信托”正式成立。

海南自贸港第十二批5项制度创新案例集中发布

近期海南陆续推出了一批以市县申报为主的制度创新案例,截至目前,海南共发布了116项制度创新案例,体现了海南着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最新成果。

金融司法案例评析
阿里反垄断处罚落地,平台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

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共计182.28亿元。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

2019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药业集团)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经查,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规则、强化考核监督、惩罚低价销售经销商、委托中介机构监督线上销售药品价格等措施保证该协议实施。

港澳金融热点
联交所刊发有关检讨《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文件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2021年4月26日(星期五)刊发咨询文件,建议提升《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守则》)以及相关的《上市规则》条文。

澳门金融管理局对金融机构以遥距方式为客户开户发布的新指引:第004/B/2021-DSB/AMCM号传阅文件《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措施的补充说明 - 客户遥距开户》

2021年3月12日,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了第004/B/2021-DSB/AMCM号传阅文件,就金融机构为客户遥距开户时的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措施订定了新指引。

植德金融法律实务与研究
植德资讯|《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金融法律观察与实务》线下沙龙成功举办

2021年4月17日,北京、上海、深圳合伙人及律师共同参与的植德遇见《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金融法律观察与实务》线下沙龙第一期在植德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成功举办,本次的主题为“私募基金最新监管政策解读与引导基金申请实务”。来自各行业的30余位嘉宾出席了本次沙龙。

植德咨讯|凤凰学院 X 植德律所私董会在植德北京办公室如期举办

2021年4月21日,凤凰学院与植德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创业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私董会在植德北京办公室成功举办。植德合伙人杜琨律师和陈磊律师作为主讲嘉宾,带来了以入职阶段劳动用工重点问题解析、员工离职重点问题解析为主题的精彩分享。

植德荣誉 | 植德蝉联 2021 ALB China 年度雇主

2021年4月21日,《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公布了 “ 2021 ALB China年度雇主 ” 获奖名单,植德位列其中。这是植德自2017年创所以来连续四年荣获该奖项。在植德成立四周年之际,再次获此殊荣,是对所有植德人共同努力的最大肯定。

植德咨讯 | “新时代,新担当,新公益” —— 植德四周年庆暨植德公益之夜圆满举办

2021年4月23日,植德“新时代,新担当,新公益”植德四周年庆暨植德公益之夜在深圳圆满举办。值此植德成立4周年、深圳成立1周年之际,社会各界同仁相聚于晚宴现场,共同见证“植德公益基金“的成立,共同指导“植德公益行动五年计划”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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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研究院
“植德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研究院”(以下简称“植德大湾区研究院”)是植德研究院下属,依托植德律所深圳、珠海等办公室,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法律实务的跨学科法律研究机构,是植德大研究体系中的桥头堡。植德大湾区研究院特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金融法律观察与实务》系列刊物,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自贸港的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不动产及基建、新兴产业等各大领域的实践情况,同时关注政策体制创新与改革情况,乃至对全国各地的影响,为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同行等广大读者提供全面、及时的金融法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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