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新规落地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监管


作者:蔡庆虹 马静


2019年7月12日,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育基函【2019】8号)(以下简称“8号文”),作为国家层面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就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进行了详细规范。


8号文从解决(1)培训平台发布低俗有害信息或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2)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不符合教育规律;(3)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4)培训费用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等四大问题出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确立的指导原则,就备案审查制度和排查整改要求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1、备案审查制度


8号文的备案资质要求分为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三个层面,具体细则交由省级教育部门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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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查整改要求


8号文要求,已开展校外线上培训的机构应当于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于2019年12月底前组织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完成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对象应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排查及日常监管重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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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前瞻


8号文在暑假刚刚开始之际出台,恰与2018年12月25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禁有害 APP 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02 号,以下“简称102号文”)的时机有异曲同工之妙,二者的内容亦有诸多共通之处。参考102号文及之后各省教育厅发布的政策解读和管理办法,后续8号文项下的监管落地或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管层级。8号文同102号文类似,将监管层级下放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102号文发布以来,各省教育厅均下发了专项整治的通知,目前公开渠道可查的地方性规范文件仅有广东省教育厅于2019年5月27日发布的《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广东省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6月1日生效。因此,预计各省教育厅将很快根据8号文下发审查整改的通知,但更详细的备案细则(例如备案流程、备案受理时间、黑白名单建立后的查询渠道等)尚需时间。


2、监管范围。无论是8号文还是去年的102号文,监管对象均是面向中小学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教学或作业功能的校外线上机构。按照广东省管理办法,中小学生是指各类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含幼儿园、高职、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学生。102号文主要针对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使用的学习类APP。8号文主要针对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线上机构。然而,广东省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包括校内学习类APP和学科培训类APP两种类型,其中校内学习类APP是指直接应用于学生的课堂学习或者与学生的课堂学习联系密切,且在面向中小学生的推广、使用和运营过程中需要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职员工)发挥作用(组织、推荐安装)的APP,校外培训类APP是指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纯线上教育培训机构开发的面向中小学生、具备学科类教学培训和作业功能的APP,而学科类是指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传统教学科目,不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科学、书法等艺术类、科学类科目。纯口语(外语)类APP、纯阅读类APP(不含作业、测试等功能)在广东省管理办法中明确暂不列入学科培训类范围。


3、监管标准。8号文、102号文及广东省管理办法均将内容健康作为第一监管要求,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是监管红线,将主要由各地“扫黄打非”办负责。其它监管标准则包括课程时长等。值得注意的是,三个文件均将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列为重要监管标准之一。其中8号文要求经培训对象及其监护人同意后,对培训对象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建立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4、监管机制。建立黑白名单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和维护已成为核心监管机制。8号文本次区分了白名单——符合相关规定的,灰名单——存在违规行为需限期整改的,以及黑名单——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广东省管理办法则加入了红黄牌动态管理制度,即:如列入白名单的学习类APP被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给予黄牌警告,列入灰名单;同一个APP被黄牌警告后且在灰名单续存期间再次出现违反规定的,给予红牌处理,列入黑名单。此外,广东省目前选取了广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学习类APP专栏和“广东教育”、“广东现代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习/学习类APP专栏”这二个渠道,用于公布黑白名单、接受投诉举报。


综上,8号文的发布对于线上教育行业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指明了细节要求和日常监管方向。植德将密切关注线上教育相关政策发展,并与从事线上教育或专注于教育领域投资的读者及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