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将设经营者集中申报试点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根据该《通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将作为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探索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创新公平审查工作机制、健全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等。并且提到“试点成果在全国竞争政策实施中具有引领作用”。


 《通知》中明确提及,将在该临港新片区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并且对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经营者集中案件,进一步简化审查程序,压缩审查时限。


 根据《通知》上述意见,我们推测未来临港新片区内可能设立独立的反垄断执法部门,并且对于该片区内企业的相关经营者集中案件,独立的开展审查工作,并且对于新兴产业的案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审查时间。这是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经营者集中审查权限首次离开国家级反垄断执法机构,尝试下放。


 另外,《通知》还提到对垄断协议行为进行分类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经营者营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 


《通知》提及的各举措具体如何落实,试点未来的反垄断工作如何开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但从《通知》的文件精神来看,该临港新片区未来的竞争执法环境将更有利于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的开展,尤其是对于《通知》列明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经营者。


 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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