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基金QFLP及QDLP年度观察与展望(2023-2024)


继2022年12月发布《跨境基金QFLP及QDLP年度观察与展望(2022-2023)》之后,植德律师事务所于今日再度发布《跨境基金QFLP及QDLP年度观察与展望(2023-2024)》。感谢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基金业协会、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在此过程中的支持。


2023年11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发表题为《稳步推进外汇领域高水平开放 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的专栏文章,其中在“跨境直接投资开放水平持续提高”的部分提及“稳慎推动跨境股权投资试点,更好支持跨境投资创新发展。在部分区域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外汇管理试点,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实业投资,有序推动区域金融改革开放。”[1]行业人士再度聚焦QFLP和QDLP业务。


QFLP、QDLP迄今为止仍属于小范围的试点业务,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了其业务开展需要“摸着石头过河”。


2021年,QFLP诞生满十年。2023年,QFLP业务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但在“看似热闹”的同时却有部分试点地区或试点机构“落地难”,背后有什么门道?


2022年,QDLP/QDIE[2]诞生亦满十年。2023年,QDLP业务进入“喧嚣”之后的深度“平静”,但市场上仍然有一些“璀璨的星光”。


2023年年中,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私募条例》)这一私募基金监管领域的重磅立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一个看点是:QFLP、QDLP业务顶层制度设计提速。


2023年,QFLP、QDLP有哪些进展;2024年,我们有哪些期待?本报告将综合相关立法进展、政策调整、监管动态、热点事件等进行简要梳理,供业内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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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基金QFLP及QDLP年度观察与展望_2023-2024


注释:

[1] https://mp.weixin.qq.com/s/d3DALd626x4-HlC6zj8irw

[2] 深圳的QDIE跟其他试点地区的QDLP性质一样。除非明确另有所指,本报告提及QDLP之处均指QDLP及Q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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