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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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上海市建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处理海口外滩威斯汀酒店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初稿仅1.6亿元的不利情况下,最终使得高院、最高院认定工程造价为2.3亿元,增加结算造价7000余万元;
- 代表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吉马国际物流仓储中心项目施工合同纠纷,为客户争取到多项争议造价,取得有利的认定结果,同时为客户免除巨额工期违约金,获得停工索赔款;
- 代表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处理远洲国际大酒店施工合同纠纷,在双方未完成结算的情况下,将争议造价转化为法律问题,避免了耗时的司法鉴定,同时通过对施工过程资料的梳理,为客户免除了工期违约责任;
- 代表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处理江山锦绣酒店项目的施工合同纠纷,通过诉讼解除合同,并为客户取得停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 代表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嘉悦广场项目的施工合同纠纷,在双方对工期、质量、造价均存在诸多争议的情况下,通过鉴定过程中不断积累谈判筹码,最终顺利解决双方全部争议;
- 代表上海置辰智慧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理海抗生物药业厂房项目施工合同纠纷,通过确定优先受偿权,为客户取得高比例的清偿率;
- 代表中城建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理百协中闻广场项目的施工合同纠纷,最终法院认定的工程造价与客户送审金额的核减率仅4.7%;
- 代表上海大得同置业有限公司处理泗泾老镇项目的施工合同纠纷,承包人送审金额4.8亿元,最终法院认定造价3.6亿元,为客户核减工程造价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