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导语
港股这两年行情火爆,不少企业跃跃欲试,我们常接到创始人的咨询。植德早就想开一个专栏,用聊天的方式、通俗的话,帮创始人把这件事搞清楚,把决策做对。
《港股植德聊》写到第九篇,可以聊下面的情况与场面了:财务模型反复跑过,利润够了、市值够了,老板长舒一口气,觉得“够不够格”这事算翻篇了。这时我们需把一句提示性的话递过去:公司注册几年了?这门生意,在差不多同一拨人、同一个老板手里,到底连续干了几年?
会议室这时可能会安静几秒。因为大家此时可能还没有意识到,钱的门槛只是第一道。港股主板还埋着几道“非财务”的硬门槛,它们不看你赚多少,看的是另一回事——你这门生意稳不稳,将来够不够多真正的公众投资者愿意买你的股票。这几关,卡死过不少自以为稳了的公司。今天我把它们一道道讲给你听。

主板有个基本要求:营业记录一般不少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但港交所真正在意的,不是“公司挂牌满三年”,而是这门生意在大致相同的管理层和拥有权下,稳稳当当跑了三年——它防的是空壳临时拼凑业绩来圈钱。
所以“公司去年才注册”这一条,未必把你卡死。我见过这样的情形:主体是新设的,但业务本来就在母公司里跑着,成立后才注入进来。这种“前身期间 + 成立后期间”拼起来的营业记录,只要业务实际已存续超过三年、从头到尾都在大致相同的管理层和拥有权下运营,港交所是可以接受的,用两份会计师报告分段呈列也行。它看的是业务实质和连续性,不是法律主体的年龄。
这里还藏着两条容易被忽略的“连续性”,年限还不一样:核心管理团队要稳最近三个财政年度,大股东和控制权要稳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翻译过来就是:如果你打算在递表前一年大动股权结构、换大股东、引入会改变控制权的投资人——要么趁早动,要么等过了这道坎再动。卡在中间动,最伤。

连续性是客观门槛,背后还连着一道更主观的审查——港交所要看你够不够“适合”上市。实务中常被追问的一种情形:有些公司一过禁售期,控股股东就忙着减持、换班子,要的是“上市公司”这个壳带来的溢价,不是真把生意做下去。监管担心的,正是这种把上市当套现工具的心思。
所以这两件事是咬合在一起的:客观上要你管理层、控制权连续;主观上还会追问你禁售期之后到底打算干什么。禁售安排、控股股东的长期持股安排及业务发展规划,都得经得起这层追问。别指望“先上了再说”,那点心思在这道关前藏不住。

很多老板记着一句老话——“至少要卖 25% 给公众”。25% 这个基准确实还在,但从 2025 年 8 月 4 日起(适用于当天或之后刊发上市文件的新申请人),规则改成了按预期市值分层。逻辑一句话就能说清:市值越大,卖给公众的比例可以越低,但你真正放出去的那部分,绝对金额有底线兜着,不能太寒酸。具体每一档的比例和金额线,递表时让律师按你的预期市值套一下即可,不必自己背。
光过这条比例还不够,还有几条配套的,专门防“找几个关系户接盘冒充公众”。
一是人数要够: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300名。
二是别让股权太集中:持股最多的那三名公众股东,手上的股份合计不能超过公众持股部分的一半。不是凑够 300 个人头就算数,监管还要看这部分股票是不是真的散在很多人手里,而不是名义上一堆人、实际上三五个大户说了算。
三是 2025 年 8 月 4 日起新增的“自由流通量”门槛:上市时不受任何禁售限制、能自由买卖的那部分股份,要达到一个最低规模(按比例加金额,或单看金额,满足其一即可,具体数额让律师替你核)。说到底,监管要的是真有人在二级市场买得到、卖得掉,不是纸面上凑个 25%。
市值线我也一并给你交个底:主板要求总市值至少 5 亿港元,其中公众持有部分至少 1.25 亿港元,每一类拟上市证券至少 5000 万港元。

不一定。GEM 是你的“小一号入口”,营业记录只要两个完整财政年度。它有一条现金流测试:上市时市值至少 1.5 亿港元,且前两个完整财政年度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合计至少 3000 万港元。公众持股方向上仍是 25%,对公众持有部分另有一条市值要求,具体数额以 GEM 规则第十一章为准。前面那道自由流通量新规,GEM 一样适用,只是门槛低些。
什么时候认真考虑 GEM?营业记录只有两年、利润或市值够不到主板那几套测试、或者你想先用较短记录期登陆、保留日后转主板的路径——这几种情形,GEM 值得摆上桌。

讲了这么多,落到你手上其实没几件。先看年龄:别数公司注册了几年,去数这门生意在管理层和拥有权大致不变的状态下连续跑了几年;再把过去三年的股权和管理层变动画成一张时间轴,哪些动作可能踩中“管理层三年、控制权一年”的红线,标出来,该早动早动,该缓的缓一缓。
再看公众持股:按预期市值让律师先套对那一档比例,再逐项核对 300 名股东、持股最多三名公众股东合计不过半、自由流通量这几条;顺手把三档市值线打个勾:总市值 5 亿、公众部分 1.25 亿、每类证券 5000 万。主板这几条线确实够不着,就认真把 GEM 两年记录加现金流的测试算一遍,未必没路。
港股看的从来不是“你公司开了多久、赚了多少”,而是“这门生意稳不稳、有没有足够多真正的公众投资者愿意买你”。把连续性和公众持股这两关想透,比你多算一遍利润要紧得多。
说明:
本文是面向创始人的通俗讲解,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投资建议。营业记录三年及“大致相同管理层及拥有权”(管理层看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拥有权及控制权看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见港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第 8.05 条;公众持股分层门槛、300 名公众股东、持股最多三名公众股东合计不超过 50% 见第 8.08 条;最低市值(总市值 5 亿、公众部分 1.25 亿、每类证券 5000 万)见第 8.09 条。2025 年 8 月 4 日生效的初始公众持股分层及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依据港交所咨询总结(编号 cp202412cc)及同步修订的《上市规则》。“前身期间 + 成立后期间”拼接营业记录的处理思路源自港交所早期上市决策,个案适用以现行指引为准。GEM 两年营业记录、现金流测试(市值 1.5 亿、两年经营现金流合计 3000 万)及公众持股门槛见 GEM 规则第十一章。本文只涉及 IPO 时点的“初始”公众持股;上市后的“持续公众持股”另有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新规,不在本文范围。文中所涉负面情形为概括描述、非特定个案。

注:信息图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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