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默沙东宣布,PD-1单抗Keytruda用于早期NSCLC围手术期治疗的III期临床试验KEYNOTE-671研究已达到双重主要终点之一无事件生存期,病理完全缓解(pCR)和主要病理学缓解(mPR)这两个次要终点也表现出了统计学意义上的改善。
一份好的自由实施检索分析报告(FTO报告)能帮助企业有效规避专利侵权诉讼风险和控制、降低商业交易风险,特别是在高风险、高投入的生物医药领域。本文聚焦于生物医药领域,从医疗器械、生物大分子、小分子化合物三个方面,讨论FTO实务操作及不同技术的具体要点。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3〕4号;以下简称为“4号文”),并于2023年2月18日实施。这是继2016年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以下简称为“11号文”)之后,国家层面再次出台生命医学伦理审查统一规则。本文将从4号文的适用范围、重点内容及变化、11号文和4号文的关系等角度进行解读,探讨新规对伦理审查工作的影响。
干细胞(Stem Cell)指一类具有自我更新、多向分化潜能的细胞,在一定诱导条件下可以增殖并分化为其他类型的细胞,在再生医学领域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近年来,国内干细胞行业已初步形成产业链雏形,部分创业者因为对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了解,因涉嫌非法经营、虚假宣传、恶意欺诈等行为遭受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本文将结合实践经验就干细胞临床研究及应用领域常见法律问题进行介绍,以供创业者和投资人参考。
与其他行业相比,以创新力作为竞争核心的生命医药行业具有明显的人才与技术依赖性,这就意味着对于创新人才的招徕和保持必然是生命医药行业企业的重中之重。当下,股权及期权激励逐渐成为生命医药企业乃至全行业普遍使用的招才、留才手段。然而,若被赋予股权或期权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因各种原因消失,此时激励股权或期权应如何处理?本文将以生命医药行业非上市公司为例,探究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的处理方法,以期为企业与员工处理此类问题提供参考。
2023年3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典型经验的通知》(“《通知》”)。
2023年3月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化药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指导原则》”)。
2023年3月22日,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
2023年3月23日,根据《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为明确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申报相关程序及技术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起草了《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申报资料要求(化学药品)(征求意见稿)》并予以公示,以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
2023年3月17日,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祛斑美白化妆品的研究和评价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配套文件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起草了《祛斑美白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祛斑美白化妆品功效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3年3月25日,为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用药用械安全,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3年3月28日,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相关建设任务,加快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上海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举措》。
2023年3月8日,为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要求,河南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3月13日,根据《药品管理法》和《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第四批10个品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