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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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上海世纪汇置业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世纪汇广场工程质量纠纷,通过对举证责任及证据证明力的分析,说服最高院不予认可对方提交的多份鉴定报告,驳回对方总计3.68亿元的全部诉请。
- 代表上海市建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其与海口世纪海港城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海口外滩威斯汀酒店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初稿仅1.6亿元的不利情况下,最终使得高院、最高院认定工程造价为2.3亿元,增加结算造价7000余万元;
- 代表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其与某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关于上海金桥新建汽车电子扩产升级项目工程质量、工期纠纷。对方主张索赔的4300余万元最终仅被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支持300余万元,核减率超过90%。
- 代表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其与星港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壹号府邸项目施工合同纠纷,标的金额约2.3亿元。通过全程参与工程造价鉴定程序,针对鉴定报告提出52项异议,增加工程造价2000余万元,并在二审中再次增加支持金额约2600万元。
- 代表上海鼎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乾首置业有限公司、润乘建筑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岛01-04地块项目施工合同纠纷,驳回对方6500余万元工期违约金反诉请求,并在发包人提交6.3亿元银行转账凭证的情况下,说服一、二审法院不予认定该支付款项性质为工程款,仍判决两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 代表上海骏丰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上海室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翔假日酒店精装修工程纠纷,发现鉴定方式存在错误后说服法院启动重新鉴定,最终驳回对方全部工程款支付请求,并判令对方承担逾期竣工违约金、质量维修费和审价费。
- 代表上海大得同置业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某住宅小区项目施工合同纠纷,经充分举证及抗辩,对方起诉的2.2亿元工程款诉请最终仅支持9000余万元,核减率超过50%。
- 代表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其与美国通用电气集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取得“以送审价为准结算”裁决;
- 代表实际施工人,就无锡香阁豪庭项目施工合同纠纷,在发包人与承包人均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在破产程序中获得工程款100%清偿;
- 代表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上海建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乾昌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静安区大统基地项目收购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标的金额高达15亿元,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抗诉申请,均驳回对方全部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