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旨在多措并举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维护资本市场诚信、法治秩序,建设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2021年7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85号)(“《清理通知》”),旨在治理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市场乱象,规范业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托业改革和转型发展。
2021年7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发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针对险资金运用的情况,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张忠宁在会上表示,近年来银保监会积极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包括支持保险资金开展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设立成长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等私募基金;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加大对制造业长期股权性和资本性资金支持;强化对上市企业的融资支持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比例由“一刀切”改为八档分级分类管理,最高可达总资产的45%;引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挥长期资金管理的优势,积极创设股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管产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私募基金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创业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021年7月19日发布了《芜湖市促进私募基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芜政秘〔2021〕41号)(“《促进意见》”)。
2021年7月5日,驻马店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驻马店市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驻政办〔2021〕28号)(“《产业基金办法》”),其所称产业基金,指驻马店市黄淮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成立于2021年5月,已于同年6月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其存续期为7年,认缴总规模为20亿元左右。
2021年7月8日,广州市第15届14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继《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探索优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制度安排”后,明确表示鼓励和支持创投机构通过上市创新募集手段。
2021年7月15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支持意见》”),《支持意见》共计九个部分、二十七条意见,其中第(十五)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制度”意见提出,将在总结评估相关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研究在浦东依法依规开设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平台,推动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二级交易市场发展。
2021年7月2日,基金业协会通知会员:自2021年6月30日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可通过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自行查阅本会员2021年第一季度信用信息报告。
近日,由基金业协会组织编著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合规管理手册(2021)》已正式出版发行。《合规手册》是2020年出版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合规管理手册》的姊妹篇,系将私募基金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条文内容按照行业机构合规诚信管理工作流程进行重新梳理编排而成。
2021年7月26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1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国内外经济金融和外汇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
2021年7月26日,经国务院审定,商务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这是我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包括“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共计11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
2021年7月5日,安徽省省长王清宪主持召开安徽省政府专题会议,在会上强调,资本是经济发展的血液,要加强金融和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各类基金作用,为“三地一区”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撑。充分发挥已设立的省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加大对石家庄市的支持力度,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都市型农业。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股改和上市,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的作用。
近日,为帮助各地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58号)(以下简称“958号文”)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召开会议,对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开展培训会议。会议介绍了基础设施REITs试点基本情况、“958号文”等政策文件精神,以及项目申报、评估的有关要求。
2021年7月22日,作为欧洲排名第一的资产管理公司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Amundi)在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锋裕汇理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锋裕汇理”)发行的首只QDLP基金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2021年7月16日上午,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启动仪式按照“一主两副”的总体架构,在北京、湖北和上海同时举办。同日,中国首届30·60国际会议在武汉开幕。
2021年7月,在基金业协会AMBERS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机构161家,办理通过的机构121家,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45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75家,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1家(为QDLP等试点机构)。
基金业协会于2021年7月9日分别向北京天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圣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新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1〕61号、65号、72号)。
北京证监局分别于7月1日、7月26日、7月29日在其官网公布了若干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1〕93号、〔2021〕100号、〔2021〕101号及〔2021〕102号、〔2021〕107号),对北京富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佳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