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下载月报
政策法律与监管
商务部:《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1年版)》

2021年7月23日,经国务院审定,商务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这是我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仅包括11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外的领域在海南自贸港内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负面清单统一列出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当地存在、金融服务跨境贸易等方面对于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提供服务(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的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地域范围为海南岛全岛。

海南省政府、海关总署:《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商品溯源管理暂行办法》

2021年7月31日,海南省政府、海关总署着力推动离岛免税商品溯源管理体系建设,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商品溯源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从8月1日起,香化、酒水、手机3类离岛免税商品将加贴溯源码销售。

海关总署:《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2021年7月9日,海关总署印发《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前,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含进口料件在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超过(含)30%的货物,经洋浦保税港区进入境内区外的,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海南省人大:《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2021年7月19日,《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经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为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将该法规草案通过海南人大网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21年7月7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将已于2020年底失效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期无缝对接且直接延至2025年12月31日。

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

2021年7月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2项支持事项,积极为深圳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

2021年7月11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创新提出构建两级数据要素市场。据悉,这是全国首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1年7月14日,《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召开。作为全国首份针对数字政府的省级专项规划和未来5年广东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的总纲,日前印发实施的《规划》明确,2025年全面建成“智领粤政、善治为民”的“广东数字政府2.0”,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金融市场与业务创新
三省四市同时启动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以“币种+账号”的模式囊括所有银行结算账户

2021年7月26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获悉,广州正式启动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标志着广东省银行账户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优化和贸易投资结算便利化迈出“关键一步”。

助推数字经济领域立法 琶洲成立广州首个产业功能区立法联络站

2021年7月26日,广州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立法联络站正式揭牌。成立后的联络站将常态化地收集梳理企业在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领域制度规则创新的需求,引导推动这些需求产生企业级、行业级的标准规范,条件成熟的,将及时形成数字经济领域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大湾区13家法人银行首次对外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2021年7月14日,记者在广州分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过五个多月的紧张工作,大湾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广州银行、广州农商行、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农商行、博罗农商行、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中山农商行、江门农商行、南海农商行、顺德农商行、四会农商行、德庆农商行等13家试点机构均已提交高质量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并通过“粤信融”平台挂网发布,这是国内首个由区域统一组织、集中公开展示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模式。

大湾区跨境征信终于要来了!百行征信拟推跨境身份信息核验

2021年7月19日,记者从百行征信获悉,在跨境征信合作方面,适应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建设与发展,与香港诺华诚信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并即将推出跨境身份信息核验产品。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进行时:澳门国际银行北上布局,首次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2021年7月23日,记者获悉,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澳门中联办)、中国人民银行等各级政府及监管单位指导下,澳门国际银行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第一期15亿元熊猫债。

农发行发行首单支持“南繁硅谷”金融债券

2021年7月19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在中央结算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全球投资者成功发行市场首单3年期支持“南繁硅谷”建设主题金融债券,金额30亿元,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育繁推全产业链一体化建设、南繁种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领域的贷款投放。

海南电子印章正式上线 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

自发布《海南省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积极探索、联合推动海南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的建设,于6月28日实现商事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与使用上线试运行,7月28日面向全省企业和群众正式上线运行。

金融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海南全省地方金融组织达399家

记者从2021年7月21日海南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召开的《海南自贸港建设一周年金融政策实施效果》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一年来新增地方金融组织110家(含融资租赁SPV公司);已有13支QFLP股权投资基金和10家QFLP基金管理企业落地海南。海南新增地方金融组织110家(含融资租赁SPV公司),自贸港的吸引力在不断增强,截至6月末,全省共有地方金融组织399家(含融资租赁SPV公司)。

海南中行落地首笔“海知贷”

2021年7月29日,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首笔“海知贷”业务成功获批,标志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共担机制的顺利落地。“海知贷”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融资担保,以“知产”引来“资产”,切实支持小微企业盘活无形资产,将有效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有力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融司法案例评析
姚某芸诉信联公司、赵某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案 ——香港隐名股东身份的认定

香港居民姚某芸、黄某强系夫妻关系,二人签订协议,约定2018年7月20日前,黄某强应将其作为隐名股东、委托内地居民赵某无偿代持的广州信联智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公司)400万股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所得款项归属于姚某芸;若在2018年7月20日前未办妥的,则上述股权归属于姚某芸。

唐某根等诉吴某全股权转让纠纷案 ——适用澳门法律认定股权转让交易中的违约方

2013年1月20日,香港居民唐某根以澳门企业MM电汇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M公司)100%持股方代表身份与内地居民吴某全签订《承诺协议》,约定以吴某全购入MM公司全部股权的方式达成购买MM公司名下澳门CN2c地段批地权益的交易,吴某全与MM公司股东签订三份转股合同并分期支付转让款。

港澳金融热点
香港保监局公布申请授权经营特定目的业务的指引

为推进保险相连证券机制的出台,且响应香港政府于其《2021-22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所颁布为期两年的“保险相连证券资助先导计划”(注一)(以下简称“先导计划”),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与保险业监管局(以下简称“保监局”)于2021年5月3日公布先导计划的详情,并于2021年6月出具《申请授权经营特定目的业务的指引》(指引-33)(注二)(以下简称“该指引”),主要载明适用于特定目的保险人申请人的主要规定及公司申请特定目的保险人授权时应当采取的措施。本文概述先导计划的详情,以及探讨该指引的内容。

澳门金融管理局颁布保险中介业务操守的新指引

2021年7月28日,澳门金融管理局(AMCM)按照第27/97/M号法令《保险业务法律制度》、第38/89/M号法令《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法律制度》,针对保险业界公布了合共三项新指引及规则:第008/2021-AMCM 号通告《保险中介业务操守规则》 、第009/B/2021-DSG/AMCM号传阅文件《保险代理业务操守指引》 、及第010/B/2021-DSG/AMCM号传阅文件《保险经纪业务操守指引》 。

植德金融法律实务与研究
植德研究|医疗机构投资中的“托管”法律风险及防范

近年来,医疗健康领域投资炙手可热,持续成为全国乃至全球投资的焦点,整体的投资体量有着非常大的增长,民营医疗机构也是比较热的投资领域。实践中,大量的民营医疗机构因为历史原因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形式存在,由于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不得向举办人分红或者变相分红等法律限制,所以如何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取得相应的投资回报成为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植德活动|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金融法律观察与实务沙龙——《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专项研讨会

2021年7月22日,植德遇见《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金融法律观察与实务》线下沙龙第四期在植德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成功举办,本次的主题为“《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专项研讨会”。

查看往期
植德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研究院
“植德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研究院”(以下简称“植德大湾区研究院”)是植德研究院下属,依托植德律所深圳、珠海等办公室,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法律实务的跨学科法律研究机构,是植德大研究体系中的桥头堡。植德大湾区研究院特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金融法律观察与实务》系列刊物,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自贸港的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不动产及基建、新兴产业等各大领域的实践情况,同时关注政策体制创新与改革情况,乃至对全国各地的影响,为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同行等广大读者提供全面、及时的金融法律信息。
参与成员
编委会
钟凯文、邓伟方、赵蕾、徐雪霞
执行编辑
赵海洋
采编
赵海洋、孙琛
联系方式
如您对本期月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 legalfinanceinGBA@meritsandtree.com 发送邮件,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谢谢!